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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港都聯合助學金

一、補助對象:
(一)設籍高雄市家境清寒之學生。
(二)非低收入戶、非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。
(三)未接受其他單位持續性補助。
(四)各科及總平均成績及格者。
二、獎助獎學金金額:每學期補助12,000元整
三、助學金義務:
(一)每學期進行服務學習共30小時社區服務學習,含參與該會辦理之相關活動課程(如:理財、生涯探索等),外單位社區服務項目以公益為主。
(二)社區服務學習時數證明於下學年度開學(八月底/二月底)前完成並繳回該會。
(三)每學期出席港都聯合助學暨展翅工程服務方案相見歡活動。
四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(星期三)止。
五、詳細情形及申請資料請洽教官室詢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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