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-1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
一、為扶助失親或缺乏母愛之弱勢家庭,未滿18歲兒童及青少年,獲得適當的就學、就養、就醫及救助等基本生活需求,提供短、中、長期扶助,以達成階段性度過經濟困境。
二、救助範圍如下:
(一)學雜費:含學費、制服、校車費、課後照顧費、補習費、幼兒園收托費、營養午餐費。
(二)生活費:含生活費、租屋補助費、生活必 需 家電用品。
(三)醫療補助:含心理諮商費、職能或物理治療費、醫療耗材費及住院開刀醫療費用。
(四)急難救助:含喪葬補助費。
三、詳細情形及申請資料請洽教官室詢問。
二、救助範圍如下:
(一)學雜費:含學費、制服、校車費、課後照顧費、補習費、幼兒園收托費、營養午餐費。
(二)生活費:含生活費、租屋補助費、生活必 需 家電用品。
(三)醫療補助:含心理諮商費、職能或物理治療費、醫療耗材費及住院開刀醫療費用。
(四)急難救助:含喪葬補助費。
三、詳細情形及申請資料請洽教官室詢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