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旨揭辦法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3620A號令訂定發布 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 e.gov.tw)下載。 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柯視察,電話:(04)3706-132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