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團法人高雄市會計師公會【關懷本市在學學生之急難協助金】

一、適用事由:
(一)經濟弱勢之個人或家庭,其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、罹患重大傷病、失踨、入獄服刑等。
(二)其他意外事件發生,失去穩定經濟來源,導致生活陷入困境而影響就學。
二、申請條件: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,且同一項變故發生之一年內以補助一次為限。
三、詳細情形及申請資料請洽教官室詢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