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【清寒獎助學金】
一、申請條件:需同時具備以下事項
(一) 設籍於桃園市達六個月(含)以上,就讀國內高中(職)之在學學生。
(二)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(含)以上;身心障礙學生為65分(含)以上,且未有受記小過(含)以上懲處之紀錄。
(三)家庭收入:114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。
(四)家庭特殊狀況:
1.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、罹患重傷病、失業、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,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。
2.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,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,求學困難。
二、獎助獎學金金額:一學期壹萬元至貳萬元整。(獲獎者應出席頒獎典禮由本人領取並繳交肖像權使用授權書)
三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(星期三)止。
四、詳細情形及申請資料請洽教官室詢問。